契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契税方面的调整是最为关注的。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从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只要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都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
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也有所调整。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停止执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将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流通。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此外,土地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也有所调整。各地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将大大降低买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这也将加速一二手房市场的流通性,带来新一轮市场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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