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降低契税税率,支持居民住房需求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公告,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公告还明确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以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预征率进行调整。
3.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将免征增值税,同时取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4.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将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这一系列税收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的住房需求,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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