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董: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
- 小石头:地段还行
- 七七妈:性价比高
- 春暖花开: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
- 阿霞:周末一起约看房呀
- 大头明:售楼处美眉不错,哈哈
新管理办法来了!事关人才住房!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人才住房的租金及售价分别为同区域品质市场商品房的60%和50%。
《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人才、港澳优秀人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办法》所称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人才住房项目应优先安排在需求较为集中、交通和生活配套设施规划较为齐全的区域。
人才住房分配包括面向个人配租配售和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个人承租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计*长不得超过6年。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租(购)一套人才住房。申请人已组建家庭的,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单身的应年满25周岁。
、用人单位承租人才住房的,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每次续租的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人才住房的租金和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60%和50%。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和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