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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具体政策包括些什么内容呢?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09 21:44:17

珠海市公租房成珠海住房保障主要方式 :公租房一律只租不售,珠海市公租房主要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实行分类保障。珠海市公租房主要靠政府*建设和筹集,《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正式通过并开始实施该《方案》也提出,“为及时解决引进急需人才周转性住房问题,政府也可从商品房市场购买或租赁现房解决。”那么珠海公租房具体政策包括些什么内容呢?

保障对象

对4类人实行分类保障

“珠海市公租房主要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实行分类保障。”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住房困难标准如何划定?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又该如何划定?该《方案》确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左右确定,住房困难标准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确定。

“新方案确定,珠海市住房困难标准也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确定,比之前保障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略高一些。”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我市2011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731元,按60%计算,应为17238.6元/人/年,1436.55 元/人/月。”

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市政府公布的较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政府通过住房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应根据保障性住房定点需求登记情况和建设计划实行轮候保障,逐步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和其他机构建设的公租房(员工宿舍),就地就近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引进人才申请住房保障的,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租金标准

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市场价

公租房的租金将实行差别化管理。“公租房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原则上按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根据不同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该负责人表示。

■建筑面积

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该负责人还介绍,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适当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其中3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以满足单身人士居住为主,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以满足2—3人家庭居住为主,5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以满足3人以上家庭居住为主。

“公租房应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装修,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该负责人说。

■准入审核

联动审核机制确保公平

因为担心“开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发生,经济适用房渐渐消失于视野,取而代之的是公租房。但是也有市民担心公租房的准入和推出管理不严格的话,同样也会出现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公租房管理将实行部门联动,严格准入审核。同时,将建立诚信申报和失信惩戒制度,从申请人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方面严格把关,建立房地产登记、民政、公安车管、社保、金融、税务等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强化准入管理,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建设模式

1.政府*建设和筹集

如何建设公租房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2.以国企为主体融资

当前,南屏“沁园”项目政府正在实施回购,并委托华发建设,该项目就是这种开发模式。

“由政府划拨或出让提供土地, 委托国有企业*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企业持有,只租不售,只以栋为单位登记产权,不分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且不得转让。同时,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方案和人员准入与退出、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要求进行建设和规范管理,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该负责人介绍。

3.以农村集体留用地建设

当前,斗门、金湾等接近工业园区的农村地区,到村里走一遭,都能发现许多农民利用自己的宅基地,由老板*建房,这些一栋栋的房子主要就是出租或变卖给工业园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这样的现象说明,市场是存在的,因此《方案》也鼓励以农村集体留用地实施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和公租房建设模式。”该负责人介绍,利用农村集体留用地实施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和公租房建设是我市今后建设用地管理的重要方向,目前,已在金湾、斗门等区试点进行。

此类公租房及其配套项目用地保持原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取得方式不变。

4.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

根据《方案》,将继续实行按工业园区7%用地面积,15%建筑面积用于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的政策,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园区结合本地产业发展、企业规模和保障对象的需求情况,通过集中配建或企业自建公租房(员工宿舍),就近解决引进人才、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5.配建公租房模式

“在‘三旧’改造或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具体配建比例根据不同的项目规模和区位确定,一般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0%。配建的公租房,政府可以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或政府出资购买的方式取得产权,并在土地出让合同和‘三旧’改造批准文件中具体约定。”该负责人介绍,配建的公租房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同步交付使用;配建公租房的项目,建设全过程必须接受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群:

根据《办法》,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的公租房,可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4种对象出租。

三项注意:

01

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单身居民可本人申请,新就业职工和专业人才申请公租房的,由所在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统一申请。

02

《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的可申请公租房,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的可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03

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不受“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的条件限制。

4情形视同放弃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选房。

●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

●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情形。

公租房成珠海住房保障主要方式:公租房一律只租不售,公租房租赁期为1-2年,租赁期满继续租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重新订立合同,方可继续租用。了解相关政策,申请珠海公租房更加清晰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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